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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图书馆电子阅览室规章制度
    作者:黄建智 来源: 日期:2023-06-29 点击:

    一、电子阅览室用于本校师生阅读电子书籍、影视读物、上网浏览、信息数据库检索、查阅资料学习使用,校外人员不得随便入内。

    二、读者凭有效证件(包括学生证、电子借阅证、校园一卡通)在规定时间内,进入阅览室后,根据管理人员的安排,在指定的计算机前对号入座。

    三、读者应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》和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条例管理办法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的有关规定。

    四、严禁利用互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、泄露国家机密的活动,严禁利用网络发布、转帖、查阅、复制和传播迷信、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凶杀、恐怖等影响社会秩序、侵犯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公民合法权益的有害信息。

    五、读者必须爱护公共设施,不得随意搬动、拆毁室内设备和设施。如果使用过程中发现设备故障,应及时报告管理员处理,读者不可擅自处理。如果发现缺少设备,立即报告管理人员,否则视为本人遗失。

    六、文明使用设备,禁止狂按鼠标、敲打键盘;严禁玩网络游戏、不准浏览不健康网站;严禁穿吊带衣、背心、裤衩或拖鞋;严禁追赶打闹、大声喧哗或吃零食;严禁随地吐痰、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;严禁在桌椅上乱写乱画或随意搬动桌椅,室内严禁吸烟。

    七、请保持室内安静,请勿喧哗。阅读多媒体影视读物时要佩带耳机,以免影响他人的阅读。

    八、保持室内环境清洁,禁止带入食品、饮料;垃圾杂物请在离开时带走,不得将垃圾杂物塞到桌椅、卡位的角落处。上机时,请读者特别注意放置好水杯,慎防水杯侧翻弄湿鼠标、键盘造成损坏,一旦发生这种情况,请马上告知管理员处理。

    九、使用设备结束后,须清理个人无用的计算机资料,将键盘、鼠标、椅子等相关设备摆正后,方可离开电子阅览室,离开时请携带好个人的随身物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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